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9篇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9篇

2023年教育局工作计划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动“北转型”的奋进之年。2023年,**区教育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提升教育教学品质和扩大宝教品牌影响,以实际行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教育综合改革的生动实践和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务实举措。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的文章9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1

  一、基础分项目

  1.道德品质

  (1)无违法乱纪行为,计5分。(2)家庭、邻里关系和睦,计5分。

  2.政治表现

  (1)每参加一次街道党工委组织的集中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计10分;

  (2)带头或按时完成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计10分;

  (3)每季度向党组织递交思想汇报的,计10分。

  3.素质培训

  (1)参加一次校党组织组织的学习培训或政治理论学习,计5分。

  (2)参加继续学历再教育或专业技术职称培训或老师专业成长培训,计5分。

  4.服务奉献

  (1)参与急难险重、公益性(社区)活动、志愿者活动的,每次计5分。

  (2)利用休息(双休日或假期)完成党组织或学校布置的工作,每次计5分。

  5.工作实绩

  (1)经支部和学校考核工作,实绩处于领先水平,加10分。

  二、附加分项目

  1.年龄35周岁以下的,加5分;

  2.中专以上学历的(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加5分。

  3.校中层或县骨干老师及以上,加5分;

  4.当年被街道评为“优秀园丁”及以上先进,加5分。

  5.在县级报刊发表或论文、课题获奖文章,加5分。

  6.其他表现突出的加分项目,可由基层党组织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酌情加分。

  三、扣分项目

  1.有违法违纪及违反党内有关条例行为的,扣100分;

  2.不支持党组织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或不能按党的组织原则严格要求自己的,酌情扣分,最高扣50分;

  3.其他表现恶劣的扣分项目,可由基层党组织上报街道党工委审核同意后,酌情扣分。

  四、考察标准

  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经党支部培养考察达80分以上者按程序分别发展为预备党员和转为正式党员。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2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3

  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60至至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党员,得分清零的为不合格党员。

  一、政治方面(15分)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双重信仰”。

  2.带头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带头坚定政治立场。牢记自己的x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等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

  4.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不传播各种错误言论。

  二、执行纪律方面(15分)

  1.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服务大局,坚决支持和拥护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五四战略”的落地见效,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作为,不空谈、不作秀,反对形式主义。

  2.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宗旨意识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联系户制度,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带头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坚决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现象开展严格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公司和人民的安全和根本利益。

  三、品德方面(15分)

  1.带头坚守政治品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维护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地位,敢于同有损于党、有损于国家、有损于公司、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2.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参加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共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抵制黄赌毒。

  3.带头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尕布龙精神和“开路”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带头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忠于配偶,关爱子女,教育和管理好家人及亲属,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幸福。

  5.自觉提高个人品德。有理想追求,注重自我修养;行为文明,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注意提升自身素养;诚实守信,情趣健康。

  发挥作用方面(15分)

  1.带头作用。无论在工作一线还是日常事务管理中,都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带头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为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而努力工作。

  2.骨干作用。无论在何时、何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都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自信心和责任心,表现出坚定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此形成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把广大群众争取和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沿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

  3.桥梁作用。以自已的模范工作把党的指示和精神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转化为党的政策和决策。一方面,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使群众真正理解它的意义、做法以及同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从而自觉地为实现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另一方面,时刻注意群众的情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便党组织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呼声,更好地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自己的决策能正确地代表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4.服务作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特别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真心服务做好事、诚信服务办实事、用心服务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正向加分指数(20分)

  1.为保护党、国家、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

  2.在维护社会稳定、抗击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

  3.在服从服务工作大局、在公司创新创效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4.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的。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的。

  6.其他情形。

  反向扣分指数(20分)

  1.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执行不力的。

  2.参与越级上访等非法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或消极应付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

  5.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情形。

  归零指数

  1.政治意识淡化,政治观念不强,政治方向模糊,政治立场动摇,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旗帜不明、立场不定的。

  2.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或组织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3.组织动员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的。

  4.“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5.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纪违法正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情形。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4

  一、优秀共产党员政治标准(40分)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参加政治学习和党员活动。努力学习学习教育教学理论,树立以学生为本,为学生的一生幸福奠基的教育思想,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5分)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能起先锋模范作用。(5分)

  3.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多做贡献。(5分)

  4.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5分)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5分)

  5.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5分)

  6.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积极建言献策。(5分)

  7.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5分)

  二、优秀共产党员岗位标准(60分)

  1.争做师德模范。(10分)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生活情趣健康,学为人师,行为世范(2分)。自觉遵守学校有关师德和行风建设的规定,自觉履行师德承诺(6分)。履行“一岗三职”工作责任,维持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2分)。

  2.争做成长导师。(10分)

  团结同事,关心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2分)。认真执行党员导师制的有关规定,帮助特殊学生使其健康成长,培育特长生有成效,做学生成长路上的引领者(3分)。自觉开展“进家门,做朋友”服务家长服务学生活动(3分)。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德教双馨,以自己的学识、人格魅力影响学生(2分)。

  3.争做成才表率。(10分)

  不断学习提高理论素养、业务能力,积极参加教科研,参与课题研究(2分);积极参加“教师自我发展联盟”(2分);积极申报“育人成才教师讲坛”主讲(2分);积极参加“党员教师读书幸福工程”等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带头参与读书交流活动(2分);在教师专业发展上走在前列,做师生成长成才的表率(2分)。在育人中成就自己、在成才中更好育人。

  4.争创工作佳绩。(20分)

  把教育教学与科研紧密结合,努力探索轻负担、高质量的策略和方法,做智慧的教师(5分)。善于发现学生美的一面,把问题学生当作自己的研究个案,在实践中增长才干(3分)。积极参与学生社团活动的组织和指导(2分)。刻苦钻研业务,落实教学常规,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效益和质量(10分)。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争创佳绩,在育人岗位中实现人生价值。

  5.争做优秀党员。(10分)

  深化“一个党员一面旗”活动,坚持共产党员先锋岗制度(5分),认真开展“党员先锋承诺”活动,结合工作岗位和服务对象特点,对照优秀党员标准,重点围绕师德师风建设、达成业绩目标、服务师生家长、自我发展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行(5分)。

  党员考评参考标准(6)

  党员姓名: 总得分: 等次:

  项目及分值 评分要点 自评 考评

  指数(100) 信念

  指数

  (20分) (1)主动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

  (3)严格履行党员八大义务;

  (4)积极参与党委中心工作,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

  (5)定期向党支部报告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

  纪律

  指数

  (25分) (1)严格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

  (2)按时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和组织生活会等;

  (3)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4)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党支部分配的工作。

  品行

  指数

  (15分) (1)注意个人言谈举止,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

  (2)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3)尊重职业道德、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待人真诚;

  (4)尊老爱幼,互帮互助,崇尚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作为

  指数

  (20分) (1)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他人人身、财产安全,见义勇为;

  (2)爱岗敬业,积极参加理论学习、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等活动;

  (3)在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

  (4)在服务大局,推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5)积极支持并参与公益事业。

  党员互评(20分) 支部党员民主测评分。

  总分

  党员评分考核标准(7)

  序号 星级设置 评分考核标准 自评分

  1 学习提高星

  (10分) ①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2分)

  ②党性意识强,模范执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认真学习掌握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4分)

  ③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4分)

  2 争创佳绩星

  (10分) ①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无私奉献。(2分)

  ②本职工作成绩显著,认真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4分)

  ③创新意识强,能对本职工作提出新思路,推出新举措。(4分)

  3 服务群众星

  (10分) ①能密切联系群众,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5分)

  ②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和工作对象,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5分)

  4 遵纪守法星

  (10分) ①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积极参加党组织各项活动,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4分)

  ②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3分)

  ③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坚决不触“底线”,不摸“红线”。(3分)

  5 弘扬正气星

  (10分) 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分)

  ②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3分)

  ③做到勤俭节约,力戒铺张浪费。(2分)④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宽以待人,工作氛围好,群众口碑好。(3分)

  6 先锋承诺星

  (10分) ①按照党员承诺制的要求,进行承诺、践诺。(4分)

  ②承诺事项落实到位,群众普遍反映较好。(6分)

  7 爱岗敬业星

  (10分) ①热爱本职工作,作风务实,履职尽责。(3分)

  ②业务上精益求精,成为专业带头人或技术骨干。(4分)

  ③勇于创新,敢于挑战,对事业发展有积极贡献。(3分)

  8 组织生活星

  (10分) ①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4分)

  ②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3分)③按时足额交纳党费。(3分)

  9 文明新风星

  (10分) ①服务意识强,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好事。(5分)

  ②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热忱。(5分)

  10 志愿奉献星

  (10分) ①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5分)

  ②言行举止文明礼貌,服务周到热忱。(5分)

  总分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5

  党员积分实行百分制管理,基础分占50分,采取扣分的办法进行赋分;任务分占40分,按照岗位目标完成情况赋分;评议分占10分,依据民主评议结果赋分,并计入党员全年积分;奖励分10分,依据受奖励情况单独赋分。

  一、积分构成

  (一)基础分(50分)

  1、政治素质(5分)

  (1)坚定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党性修养,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

  扣分标准:贯彻执行上级部署不坚决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2、遵纪守法(5分)

  (4)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

  (5)带头学法用法,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廉洁勤政。

  (6)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保持良好作风。

  扣分标准: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扣2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经查存在问题的扣2分;有不担当、不作为现象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3、现实表现(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和支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认真征集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

  (8)坚持党员承诺践诺制度,积极参与党建、扶贫、助困、捐赠等活动,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9)坚持参加结对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按时到社区报到认领服务任务。

  扣分标准:多次未积极参加组织的各类文体活动的扣1分;承诺未落实兑现的扣1分;不按时到社区认领服务任务的扣1分;未参加志愿服务的扣1分;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4、道德示范(5分)

  (10)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敢于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11)带头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文明规则,杜绝不良行为。

  (12)尊重领导,团结同事,公道正派,群众口碑好。

  扣分标准:有违反核心价值观言论的扣2分;违反文明行为规范的扣2分;文明创建活动不参加的扣2分;其他情况酌情扣分。

  5、组织生活(30分)

  (13)按时参加“三会一课”和党的各项组织活动。

  (14)认真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15)按时足额缴纳党费。

  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和组织活动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不按时、不主动按标准缴纳党费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任务分(40分)

  (1)围绕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2)较好的完成本支部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3)好人好事,一次酌情加1-3分,事迹突出的加5分,总分10分;

  (4)完成上级或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任务,一次酌情加1-2分,总分10分。

  (三)奖励分(10分)

  奖励分可以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1)获得单位通报表彰的得2分;

  (2)获得县级表彰奖励的得3分;

  (3)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得4分;

  (4)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得5分;

  (5)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得10分;

  (四)民主评议分(10分)

  年终,各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服务对象和群众代表召开民主评议会,党员进行个人述职,党组织负责人点评,党员和群众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为“优秀”等次的,得10分;“合格”等次的,得8分;“基本合格”等次的,得6分;“不合格”等次的,得0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政治立场不够坚定,政治担当不够强,“四个意识”弱化,不能在大政方针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对党的政治理论存在模糊认识,理想信念动摇,“四个自信”缺失,经常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信仰宗教行为。

  (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定有抵触情绪,传播、散布、发表同上级决定精神相悖言论。

  (4)出现严重违纪违法以及“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情况的。

  二、积分计算

  在考核赋分中,任务分以每月纪实为基础,结合年终考核赋分;扣分内容发现一次扣一次分;获得奖励表彰的另行加分,按照党员申请、支部申报、机关党委审定的程序进行。

  三、积分管理程序

  1、党员积分每月公布一次。每月15日党员集中学习日时,党员申报本人应加分表现,支部会议审核确定是否应加分和应加分值。每季度末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

  2、年底开展综合评定。

  每月(基础分+任务分+奖励分—违规扣分)÷12+年终民主评议分=年度综合得分

  90以上(含90分)为“优秀党员”

  80-90(含80分)为“合格党员”

  60-80(含60分)为“基本合格党员”

  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6

  根据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党(工)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全镇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单位(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或退休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便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本年度总积分=基础积分(最高6分/月x12=72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最高28分)+贡献积分(最高20分)-扣分,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四、积分内容

  1、基础积分(72分)。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2.民主评议积分(28分)。民主评议年底组织开展,由村党支部采取党员个人陈述、支部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综合评价“一述四评”最高28分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确定得分。(“优秀票数”x100+“合格票数”x80+“基本合格票数”x60+“不合格票数”x0)/参加测评人数x28%)

  3、贡献积分(最高20分)。

  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

  五、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综合评定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评定结果运用:

  (一)积分等次确定。党支部每年度12月份,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党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积分等次为“好”的党员,给予具体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措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x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账档案。要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账》。《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月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7

  根据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下面达达文档网小编为您整理的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8

  根据中共x县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在全镇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提出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通过对党员日常履行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构建起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作风优良、素质过硬、执行力强的党员队伍。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党员管理积分制适用于全镇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党组织审批,报党(工)委审核,可不参加积分制管理,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情况进行评价)。结合全镇党员实际,依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D四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支部成员、党小组长为A类;在本单位(村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党员为B类;组织关系在支部,但工作生活超过半年以上长期在外的流动党员或退休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60岁以上)、长期生病、行动不便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需要他人照料的特殊党员为D类。

  党员管理积分制实行分类量化积分,采取加分和扣分相结合的办法,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基础分、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积分结果作为当年评先评优的基本依据。

  三、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本年度总积分=基础积分(最高6分/月x12=72分)+年度民主评议积分(最高28分)+贡献积分(最高20分)-扣分,总得分不能超过120分。

  四、积分内容

  1、基础积分(72分)。围绕党员“四个合格”标准进行设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和社区管理规定,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各项中心工作,参与民主管理,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帮助调解邻里纠纷,及时化解不稳定、不和谐因素;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农村党员还要重点考核带头创业致富、带领群众致富方面的表现,社区党员还要重点考核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民利民惠民服务、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情况。

  2.民主评议积分(28分)。民主评议年底组织开展,由村党支部采取党员个人陈述、支部点评、群众评议、组织考评、综合评价“一述四评”最高28分的方式,全面、客观地进行评议、确定得分。(“优秀票数”x100+“合格票数”x80+“基本合格票数”x60+“不合格票数”x0)/参加测评人数x28%)

  3、贡献积分(最高20分)。

  体现党员为推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贡献和努力,实行累计加分制,最高不能超过20分。

  五、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年初制定标准。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进一步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在职党员结合个人岗位职责,无职党员结合设岗定责事项,老党员和流动党员适当简化。分值设定和考核方式要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充分体现奖优罚劣,可设置相应的加分、扣分和一票否决项目。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小组或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组织委员或党小组长兼任,也可由党支部或党小组推选产生。

  季末公开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或党小组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综合评定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评定结果运用:

  (一)积分等次确定。党支部每年度12月份,根据党员个人年度积分情况,分别按“好”、“一般”、“差”三个等次确定,并报党委备案。年度积分在69分(含69分)以下的为“差”,年度积分在70-89分(含89分)的为“一般”,90分以上的为“好”。

  (二)积分等次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凡被推荐为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本年度等次必须为“好”。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对积分等次为“好”的党员,给予具体的优惠条件和奖励措施。

  (三)对积分较低的党员要进行约谈和处置。对“差”等次党员,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是预备党员的,要延长预备期。其中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是正式党员的要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进行处置;是预备党员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其中低于50分(含50分)的可按组织程序给予除名。当年积分低于60分的党员,不可以享受走访、慰问、补助等各项党内关怀帮扶。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惩处措施。

  (四)对A类党员,积分等次与年终绩效报酬发放挂钩,具体发放比例由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同时与干部管理任用挂钩,对评为“差”等次的要及时调整,对积分在80分以下的,要进行约谈,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不能限期改进,也要及时调整。

  (五)对C类党员,评定结果要体现在《流动党员证》上,方便流入地党组织如实掌握该党员的情况,安排其参加适当的组织活动。

  六、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进行安排部署,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推行党员管理积分制工作的x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加强规范管理。各党组织要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备案制度,建立健全党员管理积分台账档案。要统一制作《党员积分卡》和《党员管理积分制台账》。《党员积分卡》党员人手一卡,每月记录一次,年终统一保存,一年一换。《党员积分卡》主要包括党员信息、年度综合评价等内容。

  (三)强化督导检查。将党员管理积分制列为各支部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镇党委每年年底对落实党员管理积分制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作为典型进行推广、交流、学习;对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评先评优资格。

乡镇党员积分制管理考核实施办法五篇汇总篇9

  90分以上为先锋党员(人数占比一般不超过15%),60至至89分为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基本合格党员,得分清零的为不合格党员。

  一、政治方面(15分)

  1.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掌握观察问题的立场、观念和方法,坚定“四个自信”,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不搞“双重信仰”。

  2.带头把握正确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带头坚定政治立场。牢记自己的x身份是共产党员,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特别是在反分裂反渗透等大是大非面前始终做到头脑清醒、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敢于同不良思潮和不当言行作斗争。

  4.带头遵守政治纪律。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党的领导,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不说三道四,不拉帮结派,不搞团团伙伙,不传播各种错误言论。

  二、执行纪律方面(15分)

  1.带头遵守工作纪律。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大局意识,立足本职岗位,自觉服务大局,坚决支持和拥护各级党组织开展的各项中心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带头推动“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和“五四战略”的落地见效,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履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担当作为,不空谈、不作秀,反对形式主义。

  2.带头遵守组织纪律。按时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主题党日等组织活动,坚决支持并认真完成组织分配工作,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3.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省政府21条措施等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养成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依章办事的良好习惯。

  4.带头遵守群众纪律。宗旨意识牢固,人民利益至上,积极参与结对帮扶活动,落实联系户制度,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自身特长为群众办实事好事,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5.带头遵守保密纪律。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坚决同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现象开展严格斗争,坚决保卫党和国家、公司和人民的安全和根本利益。

  三、品德方面(15分)

  1.带头坚守政治品德。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对党忠诚老实,自觉维护党在民族地区的执政地位,敢于同有损于党、有损于国家、有损于公司、有损于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和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2.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倡导文明新风尚,参加文明创建等活动,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维护公共利益,热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迷信,坚决抵制黄赌毒。

  3.带头恪守职业道德。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带头弘扬“五个特别”的青藏高原精神、“两弹一星”精神、玉树抗震救灾精神、尕布龙精神和“开路”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担当,反对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4.带头弘扬家庭美德。自觉履行孝敬和赡养老人的义务,忠于配偶,关爱子女,教育和管理好家人及亲属,妥善处理邻里关系,维护家庭和谐幸福。

  5.自觉提高个人品德。有理想追求,注重自我修养;行为文明,注意维护自身形象;善于学习,勤于思考,注意提升自身素养;诚实守信,情趣健康。

  发挥作用方面(15分)

  1.带头作用。无论在工作一线还是日常事务管理中,都牢记自己共产党员身份,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走在群众的前面,处处给群众作出表率,带头学习,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成为群众学习的榜样,影响和带动人民群众为实现党的目标和任务而共同奋斗,为完成公司的生产经营任务而努力工作。

  2.骨干作用。无论在何时、何地,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都表现出对党的事业的自信心和责任心,表现出坚定性、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此形成强大的感召力和凝聚力,把广大群众争取和团结在党组织的周围,沿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前进。

  3.桥梁作用。以自已的模范工作把党的指示和精神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又把群众的利益和愿望转化为党的政策和决策。一方面,经常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使群众真正理解它的意义、做法以及同自己切身利益的关系,从而自觉地为实现党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奋斗;另一方面,时刻注意群众的情绪,及时地、如实地向党组织反映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意见,以便党组织能够经常听到群众的呼声,更好地改进工作,从而保证自己的决策能正确地代表群众的利益,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如实反映职工群众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问题,以便找到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

  4.服务作用。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在服务全局、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等方面充分发挥作用,特别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真心服务做好事、诚信服务办实事、用心服务解难事,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正向加分指数(20分)

  1.为保护党、国家、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奋不顾身、挺身而出。

  2.在维护社会稳定、抗击自然灾害、应对处置复杂局面等突发性事件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表现突出的。

  3.在服从服务工作大局、在公司创新创效中作出重大贡献的。

  4.积极为社会公益事业出资出力,群众反响好的。

  5.获得各级各类荣誉的。

  6.其他情形。

  反向扣分指数(20分)

  1.对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所在党组织布置的任务执行不力的。

  2.参与越级上访等非法上访,参与群体性事件,组织参加宗教活动的。

  3.在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等关键时刻,故意推诿或消极应付的。

  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生活,或外出三个月以上不向党组织报告的。

  5.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存在“吃、拿、卡、要”现象,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情形。

  归零指数

  1.政治意识淡化,政治观念不强,政治方向模糊,政治立场动摇,政治判断力和政治敏锐性不强,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大是大非面前态度暧昧、旗帜不明、立场不定的。

  2.参加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或组织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或因黄、赌、毒等行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

  3.组织动员群众集体上访闹事,参与无理上访的。

  4.“三不党员”,即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的;

  5.触犯刑律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违纪违法正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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