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宪法教育中需要重点厘清的三重关系

张晓敏

摘  要:开展宪法教育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现实需要。高校宪法教育中需要厘清宪法制度与人民权利、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宪法精神与党的大政方针之间的三重辩证关系,让大学生掌握并理解党的领导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联系,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关键词:宪法教育;思想政治理论课;党的领导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7164(2022)12-0075-04

学习和宣传宪法,是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需要,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学生领悟并持续践行“十个坚持”历史经验的重要举措。当前,高校依托《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开展宪法教育、提升大学生宪法素养,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突出响应了思想政治课程改革的时代呼唤,体现了课程内容的科学性与实践性,有利于深化大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化。在宪法教育方面,有几个特定的关系必须讲清讲透,才能指导学生正确辨别思想领域的“香花”与“毒草”,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

一、宪法制度与人民权利

(一)我国宪法确认了人民的国家主人身份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这些条文从国家根本大法上明确了人民的国家主人地位,也通过宪法的实施以及上位法对下位的作用,确保人民的基本权利能够得到确切、有效的保护。换言之,与资本主义国家宪法相比,我国宪法最鲜明的特色和优势就在于宪法的人民属性,这是“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理念在根本大法中的制度性体现。思想政治课程中的宪法教育,第一位的是讲明宪法的鲜明阶级属性,引导学生准确地掌握我国宪法中人民中心地位的一系列规范条文与保障措施,并能够在中西方法治理论对比中获得更多的理性认知,从而在鲜明的制度优势中提升“四个自信”。现代法治的前提在于法律所调整规范的对象在身份上的平等关系,只有法律身份的平等,才使权利的平等成为可能,这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得以普遍认同、法治措施得以全面推广的基础。这种平等关系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具体包括平等权利、人身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政治权利与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与公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方方面面。与此同时,我国宪法最大的平等在于,通过在国体、政体以及经济、政治上的社会主义特性确保人民当家作主的所有权利得以实现,从而使人民能够在宪法的保证下,真正平等地享受社会主义建设成果和改革开放红利,使其国家主人的身份得以实现。

(二)我国宪法设定了人民权利的保护措施

我国宪法保护人民的权利,既有“软”力的措施,也有“强”力的措施。所谓“软”,就是从理论层面为保护人民权利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这种环境氛围的营造充分体现在我国宪法对人民权利的平等对待上,只有让每一个平等的个体广泛分布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才能使对人民权利的保护成为普遍共识。这种平等既有一般意义上的人人平等,又有对特定群体的专门关照。一方面,宪法明确公民在人格尊严上的平等,即每个公民没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是以平等的身份参与社会建设;另一方面,在普遍平等得以实现的基础上,又针对特定的群体制定专门的权利,诸如对妇女、儿童、少数民族等身份相关权利的专门设定和保护,使小部分需要特别保护的人群得到特殊关爱,使平等的权利更具有社会主义的温度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厚度。所谓“硬”,体现在法律的实施上,这是法律的生命。从宪法实施来说,主要通过两种途径,一是在宪法条文中对具体的权利进行明确,防止下位法的立法内容和具体的司法活动,对本应属于公民合理、正当的权利进行不合理的限制、规制;二是对执法、行政的权力进行制约,明确要求,在公法领域,法无授权不可为,在私法领域,法无禁止即自由。近年来,在宪法对公民的人格尊严、通信自由和通讯秘密、批评建议权等进行明确后,相关立法活动结合社会发展和人民的需求,站到时代的前沿响应宪法规范。如对公民数据通信、面部信息等的保护进行实体立法,就极大地丰富了公民权利保护的范围和手段。

(三)我国宪法切合了人民对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宪法是一个政权的纲领性文件,一个国家、一个政府的政治目标和任务,通过宪法这种最高权威的方式予以宣示,不仅能够获得最广泛的群众基础,也使这种目标任务的实现有了法定的责任和保障。我国现行宪法是一部公认的好宪法,贴合了中国国情和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人民共同意志并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通过法律的强制力,将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明确下来。宪法序言中开宗明义地指出,要“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宪法还在总纲中擘画了国家保护人民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的宏伟蓝图,这些纲领性目标,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与公民个体的幸福指数紧密相连,是社会主义中国每一名合法公民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人民群众在宪法的保障下,共同分享社会主义建设的成果。通过思想政治课对大学生进行宪法教育,可让他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我国宪法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全面、集中、高密度地宣示人民的主体地位,并对人民的福祉予以确认和规划,这也是社会主义属性和无产阶级属性的充分表达,这种表达一经呈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便更加凸显。

二、依宪治国与党的领导

(一)党领导宪法制定

党是领导一切的,党对人大的领导也是其内在的职能,其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最核心的就是对宪法制定和修订的领导。党领导人大制定宪法、法律,目的就是要在法律规范中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法治的框架里得到有效保障。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重大立法活动,特别是历次宪法的制定或修订,都是在党的领导下才取得成功的,才使人民的意愿得以完整体现。为规范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2016年中共中央专门发布《关于加强党领导立法工作的意见》,重点突出对立法工作的政治领导,即方针政策上的领导,而立法的具体过程,都由人大主导,还通过立法對具体程序进行规范。二者之所以能够和谐统一,根本原因在于党的政策与国家意志的一致性。从我国国情来看,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是相互关联、不可分割的有机体。依法治国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自身建设更需要严明的法纪来规范。

(二)党监督宪法的施行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生命尤其如此。作为社会主义中国唯一执政党,宪法精神与法治理念能否真正施行到国家建设的方方面面,从根本上取决于中国共产党所坚守的执政方式和督促法治施行的方针政策,这也是宪法和法律的生命得以实现的核心要义所在。习近平多次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正是在党的意志指引下,政府依宪治国,政党依宪执政成为社会主义中国法治建设的普遍遵循。为使这种原则性遵循切实指导法治实践,中国共产党一方面将依宪治国融入党的执政理念,强力推行,开展一系统保障宪法得以有效实施的制度设计,包括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成立各级监察委员会、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等,推动依宪治国的理念深入人心;另一方面,从党的内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坚持党纪严于国法,实现执纪执法贯通,约束党员干部带头守法、依法用权,对徇私枉法、以言代法的人和事做出嚴肃处理。保证各级行政机构的执法、司法活动在宪法、法律的范围内开展,保证宪法、法律得以有效施行。

(三)党的活动受宪法和法律约束

中国共产党取得执政地位后,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原则,早在建国之初就达成了共识。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时,毛泽东同志就强调,宪法草案通过后,“全国人民每一个人都要实行,特别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带头实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实行”[3],1981年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同其他社会组织一样,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明确了无论党内党外,无论职位高低,除了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力外,任何人没有任何法外的特权。1982年召开的党的十二大,第一次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写入党章,一直到2017年通过修订的现行党章,这一原则均没有改变。与之呼应的,1982年在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正式通过的现行宪法,在其序言和总纲中,也特别就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进行了明确: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在党的章程和国家的宪法中均明确了党的活动受到宪法的约束,既是相互呼应,更是相互制约,从纪律和法律的角度都发挥强制力,使党的活动和党员个体的活动,始终都处于党纪国法的双重强制约束之中。

三、宪法精神与党的方针政策

(一)“脱贫攻坚” 的宪法内涵

2021年2月25日,习近平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4]。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既是我党执政兴国过程中实现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宪法条文确立的“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本路径。2020年,中国共产党兑现了对世界、特别是对中国人民的庄严承诺,精准脱贫攻坚战取得完全胜利,中华民族历史性告别困扰千年的绝对贫困,向全面小康社会大步迈进。当生产力得到较高程度的发展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协调成为可能,带领人民群众实现共同富裕就成了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体现。因此,中国共产党作出庄严承诺,在领导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路上,一个也不能落下。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必然意味着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必要的干预,要克服自由经济所带来的风险与弊端,消除市场经济运行中的负面因素,并通过宏观的调控和整体的调剂,实现资产的合理布局和科学分配,将更多的资源投入关系民生福祉的事业,让人民群众能够平等地享用到社会主义建设的丰硕成果。

(二)“一国两制” 的宪法内涵

“一国两制”制度的法律确权,源自我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2020年6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该法基于宪法和特区基本法的制度设计和法律授权,进一步明确了中央在香港国家安全事务上的根本责任,进一步确认了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该法的施行,标志着国家立法机构依据宪法权力全面完善了香港治理中的国家安全制度,它的颁布妥善应对了香港治理中出现的风险挑战,完善香港特区政府在维护国家安全中的管理漏洞,使“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更加科学严谨。这也表明,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强大保障下,国家和香港特区根据宪法赋权各履其职,香港的选举、立法、执法监督等各个方面都变得更加科学完善,更使“爱国者治港”不仅成为共识,而且成为现实。这再次证明,“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无论是在党的方针政策上,还是在国家的宪法规范上,都是科学的、合乎中国国情的重要制度设计。

(三)“一带一路” 的宪法内涵

2013年,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通过弘扬古代丝绸之路的文化积淀和精神联系,号召沿路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个倡议在党的十八大后逐步展开,党的十九大报告又进行了全面擘画,指出,“中国人民愿同各国人民一道,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共同创造人类的美好未来!”[5]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政府和人民,在宪法和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下,一方面致力于建设和发展国内民生经济;另一方面,又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以开放包容的态度,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出谋出力[6-8]。特别是受到国际社会普遍拥护和赞誉的“一带一路”倡议,激活了两千年的丝绸之路,将世界各国的文化与利益紧密连接起来,不仅在文化上引发广泛的共鸣,还使世界各国从历史和现实不同层面,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产生共情,成为一个触手可及的梦想。2018年宪法修正案中正式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不仅使“一带一路”的倡议于法有据,更使人类命运与中国人民命运的相互关系在宪法文本中具有确定的形态,从法律的层面规范和影响着我国的建设发展方向和对外交往政策。“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率先在中国共产党的重大会议和中国政府的对外交往中提出,并得到全世界的认同,已然开启了中国共产党的人类视角和世界眼光。将相关内容写入宪法,更是引领人类宪法从“和平宪法”向“人类命运共同体宪法”的迈进,必将促进世界各国人民的大团结,共同致力于创建人类和平发展走向更高层次的繁荣[9-12]。

参考文献:

[1]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N]. 人民日报,2020-11-18.

[2] 习近平.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J]. 求是,2021(05):4-5.

[3] 毛泽东文集:第6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7-328.

[4] 习近平.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7.

[5] 习近平.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 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10.

[6] 陈洁. 高校宪法教育贯穿“法治入宪”内容的路径探析[J]. 思想.理论.教育,2017(05):66-69.

[7] 陈辛. 高校宪法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 广西教育,2014(03):123-124.

[8] 李德龙. 论宪法教育对宪政建设的价值构造[J].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02):246-249.

[9] 孙婷. 法治视野下发挥高校宪法教育主体性策略研究[J]. 法制博览,2016(10):58-59.

[10] 闫心怡. 新时代大学生宪法教育开展的现状及优化途径[J]. 西部素质教育,2021(04):43-45.

[11] 胡遵华. 当代大学生宪法教育管窥[J]. 山东人大工作,2009(08):29.

[12] 马薇,王维. 有效开展宪法教育把握公民教育的核心[J]. 课程教育研究,2019(18):247-248.

(荐稿人:高阳,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副编审)

(责任编辑:汪旦旦)

猜你喜欢 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理论课 科技看百年科普童话·百科探秘(2021年7期)2021-09-23西方法治的经验、逻辑与我国法治建设的路径法制博览(2017年1期)2017-02-14提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堂参与度研究东方教育(2016年14期)2017-01-16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接受疲劳现象研究山东青年(2016年9期)2016-12-08论教师对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逆反心理的调适求知导刊(2016年21期)2016-09-29立场与策略:当今中国法治话语体系的建构理论导刊(2016年2期)2016-02-22朱景文: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红旗文稿(2014年23期)2015-03-16张荣臣:党的领导是最根本的保证红旗文稿(2014年21期)2015-03-16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什么关系?党建(2014年11期)2014-11-13

推荐访问:厘清 宪法 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