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之怀

李啸洋

萨特在《什么是文学?》中写到:“从起源上看,诗歌创造人的神话,而散文家描出人的肖像。”现代诗经历多重变革,开始将把散文和诗歌的魔法颠倒过来,二者在内容与形式上互通互融。赵琳是“甘肃八骏”之一,他的长诗《阳坝镇记》书写甘肃陇南阳坝镇,诗歌聚焦西部地理,在他笔下,自然是一种美学尺度,它丈量着死亡、记忆与衰老。

读《阳坝镇记》需要阅读心境的设定。这种阅读心境是雨过天晴后的葬礼,大自然已经事先清理过悲伤的尘垢。或者,是山中劳作者疲惫之后的突遇的一股清风,灵魂在瞬间被吹得轻盈透明。再或者,出山之前最后一个平静之夜,没有喧闹的晚会,只有篝火摇曳中的面孔。诗人笔下,夜晚有两重语调。第一重是清亮的语调,诗人用词语绘就青春的明亮的图景,杏花、石榴花、鹿群、少年乐手和披雨衣的新燕在山谷里有自然的线条。第二重是沉重的语调,诗人用词语祭奠夜晚的葬礼,追寻不知所踪的守庙人,记录老年痴呆症的祖母和乡村精神病患者。空荡荡的寺庙、梨木衣柜和指纹磨脱的采石场矿工,沉重的事物所带来的悲伤,都溶解在庄重的大自然里。

那么,诗人是如何处理这两种语调的?或者,长诗《阳坝镇记》中清亮和沉重是如何缝合在一起的呢?答案是大自然。事实上,诗人知道他要面对的世俗、沉重和泥淖以及沉默的边缘人,他自己的心情也不那么平静,他也和诗中人一样生活在尘世的牢笼里。为此,他必须清洗世俗的东西——用大自然去清洗它,用精神化的自然清洗它,用自然的虚空去清洗它。人类社会中的伦理和苦难,在盛大的自然中得到了宽释。布罗茨基曾言,美学是伦理学之母。美学是母亲,自有它的博大的地方,她包容、修正、清洗、重组了伦理。伦理是防卫性质的,大自然却是随时敞开的,它敞亮、透明,引导着和谐与美。有了自然的“敞亮”,即便是葬礼和死亡中看到劈开的杏木有“汹涌的年轮”,也能理解守丧人“在杏花林睡去/仿佛所有杏树还在孕育春天/还在汲取无声的时间”,理解埋葬了死者的墓地上有“遍山杏花”和“清香的林木”,理解春官下葬时乌鸦的叫声是“旷野最孤独的祝福”。

《阳坝镇记》第一节写葬礼,第二节写杏木的一生,第三节写山中少年,第四节用石榴花写姑娘,第五节写老祖母,第六节写守庙人,第七节写春官之葬,第八节写在乡村流浪的精神病患者,第九节写神峰秀岭的景色,第十节写雷雨,第十一节怀念父亲,第十二节写断裂的老槐树,第十三节写羌族风物志,第十四节写种玉米的人,第十五节写一匹老马的命运,第十六节写山上人的生活,第十七节写对偏远小镇的热爱,第十八节写小镇人的热情,第十九节写祭奠的过程,第二十节写对故乡的感慨。“我们要走了/故乡喂养温顺的羔羊,然后再哺育受伤的豹。”最终,诗人在诗中修习完故乡,踏上乡愁之旅。

第一节里,诗人用“杏木”一词贯通全诗。这一节写的是黑夜里的一场葬礼,但它用“杏木”来隐喻死亡的过程。杏木在火堆里,诗人听到了“杏木的语言”,回顾了杏木被使用的一生“一张圆桌,一套衣柜”,甚至“木鱼、木枕”。诗人用“杏木”来标记普遍性,它可能是一种身份——木匠的身份或者僧侣的身份,也可能指代普通的农民。诗人用“烧杏木”来模拟凡人的死亡情境,一种不同的气氛便在隐喻的双关性中生成:对人而言,葬礼是最终的告别仪式,对杏树这种植物而言,死亡是回到根,回归大地。所以,杏林中一株燃烧的杏木没有悲伤,它的背后是满原杏林,它们生死都在一起。诗人使用“汲取”一词,杏木的灰烬是杏花的养料,这是大自然的循环,不存在伦理上的悲伤。所以“他们在杏花林睡去了/仿佛所有杏树还在孕育春天/还在汲取无声的时间”词语和杏木的无限燃烧,最终使小镇上的黑夜“无法熄灭”——第一节的第一句是寓言,是循环的起点和终点。

显然,依靠博大的大自然,诗人用美学战胜了的狭小的伦理。第二节中,遭遇雷电霹雳的“杏树”亦是这种写法。诗人没有将雷击后的杏木变成一个苦难的对象。相反,雷击后的杏木愈加坚韧,它仿佛被开光一般,有了“杏红色”。佛珠和醒木,是杏木的新、骨骼,杏树被诗人赋予了献祭精神。然而,这种牺牲是悄无声息的,离开故乡后,杏花和杏木生死两茫,最后只能以梦的形式,长逝入君怀。

以树的形象来比拟人,也能在第五节里找到,第五节写老年痴呆症的祖母,诗人写祖母久已散佚的回忆和祖父的情感:“月光下的两棵树像两个人靠在一起,真好!”伐木烧炭的祖父和祖母在记忆中站成了两棵树,没有一句悲伤的语言。第一节和第六节连在一起,这两节的詩眼里包含了爱和老两重命题。第六节比较特殊。这一节里,诗人写大山里的信仰者的日常生活。三月三,虔诚的信仰让他们“送去大米和食用油”,磕头焚香,戴面具,跳傩舞。节日之后,临近年关之时,庙门空空荡荡,守庙人不见踪迹。诗人给出的答案是:“他老了,应该回到山下和家人团聚/他老了,陪伴神灵的日子不多了。”生老病死是佛教八苦的内容,这一节的结尾,诗人想给世俗留一个位置,神在天上爱在人间,对以“家”为文化的中国人而言更是如此。

全诗最后一节,诗人以离乡收尾。诗人对故地的生活充满眷恋,陇南是诗人的精神原乡,那里万物生长缓慢,光阴可以度日如年。诗人理想的栖居地是牧场,是水草丰茂的山麓,是“一把胡琴,四头山羊”和“一条长长的鞭子”,诗人愿意做转山的牧羊人,愿意站在高山牧场瞭望云彩、牛羊和故乡的歌谣。在星火燃尽之夜,记忆像深埋进冬天的青草,抚慰诗人在城市里枯干的灵魂。

《阳坝镇记》中的句子,没有强制性的意义,没有繁缛的修辞,没有现代诗的象征手法,也没有因句式长短而进行分行的标点平衡术——它的句子意义是宗教里的清水礼,是洁净的盐。勃里斯·帕兰说,词语是“上了子弹的手枪”,它要瞄准目标,射击意义。按照他的说法,诗歌是指向意义的形式,词语是意义的切割体——诗人只需要布置陷阱,只需要守株待兔的读者即可。这种情形下,诗变成了诱惑的蜘蛛网,词语请来了狙击手和棋盘,因为它的目的是要俘获意义,是要获胜,不管使用了什么样的语言秩序——这样的写作手法里,意义被穷尽了,它违背了诗歌语言的“陌生化”原则。这种写法是艰辛的、急遽的、小心翼翼的,因为它生怕惊吓到意义。

保罗·瓦莱里在《文艺杂谈》中认为,日常语言的本质是取消的,因为其维度是单一的。语言更像临时交流的契约,一旦对方明白、理解了我所说的话,契约的期限就完成了,语言也被取消了,语言立刻会被一件对等物、形象、关系所取代。诗歌的语言之所以能长久,在于诗歌利用语言穷尽无限的关系,词语会在互相链接中转向新生——用萨特的话来说:“文学对象是一只奇怪的陀螺,它只存在于运动之中。”小说家使用词语来进行明确的命令、拒绝、质疑、请求、证明,而诗人只能使用语言来“暗示”和“感知”。诗歌中的词语像是鱼过滤的腮,它浸透在意义的水中但却不被意义淹死——它不能被意义系统化、统一化,不被意义完全控制,诗歌采用的自由的分行和游动形式,恰恰是保持词语呼吸和透气的方式。纵观全诗,《阳坝镇记》通过自然的尺度找到了美学的意义,诗人用语言给我们展示了意义之外的一种诗学效果——诗人用自然呼吸,用自然布施,读者路过时看到了陇南的杏花、消雪、山庙、通灵者和宽阔的马背,看到了杂音世界之外的地域,看到了诗人内心安详的诗意——这些西部秘境的词语经过诗的碰撞,发出水晶般的声响。

【责任编辑黄利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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